早期的公寓,若能辦理陽台補登記,可以增加建物權狀的坪數面積。
以前建築法規及土地登記規則,並未限定陽台(附屬建物)一定要登記,所以很多早期公寓的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建物權狀面積(違章建築另當別論),就是因為陽台沒有登記在建物權狀的面積當中,如果您家的陽台是當初建築完成就已經存在,並非後來加蓋陽台,那就可以提出申請,但是審核權在主管機關,而且也要看當初的建照原始檔案是否還在?圖說是不是一致?等等需要注意的地方。
一.建物竣工圖。
二.建物測量(成果圖)。
三.登記課:建物成果圖、建物權狀正本、身份證明文件影本、申請表格、登記清冊、近期房屋稅單、其他依法令規定或是土地登記規則所應檢附之事務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