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出售房屋,需於100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。
9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
地區/財產交易所得標準
台北市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37%計算
高雄市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0%計算
市(即原省轄市包括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義市、台南市)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3%計算
縣轄市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%計算
鄉鎮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%計算
準直轄市之縣轄市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1%計算
準直轄市之鄉鎮/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%計算
註:現行準直轄市為99年12月25日改制之新北市(資料來源:財政部)
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如何計算
李代書提醒您:民國99年,如果您有出售房屋,100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時候,在所得欄需要增加一項「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」
計算方式:依照去年出售房屋的「契稅繳款書」影印本,裡頭會有2個重要資訊「房屋稅籍編號:XXXXXXXXXX」和「契稅標準現值:XX萬」,以99年台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37%計算為例,假設您的「契稅繳款書」影印本裡頭的「契稅標準現值:50萬」,則需要申報的「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」=50萬X37%=185000元。
也就是說,您增加一項所得收入,收入項目為「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」,收入金額為185000元
請注意:這是收入金額,並不是要繳的稅,因為每個人的收入跟扣除額還有免稅額都不同,所以計算出來的結果也就會不同
由於每個人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不同,99年綜合所得稅率。(新調整)
5%(綜合所得淨額 500000元以下)
12%(綜合所得淨額 500001元~1130000元)
20%(綜合所得淨額1130001元~2260000元)
30%(綜合所得淨額2260001元~4230000元)
40%(綜合所得淨額4230001元以上)
如果您的所得稅稅率是位於12%,那麼因為出售房屋增加185000元的財產交易所得,所計算出來的稅額就是22200元(當然,這只是財產交易所得的部份),其他區域因為稅率較低,或是出售的物件如果是公寓的話,房屋現值一般都會偏低,所以財產交易所得又更低了。
「契稅繳款書」影印本遺失,可以補發嗎?
可以申請補發「99年出售房屋所核定契價」,替代契稅繳款書影印本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一般印章,至稅捐處全功能服務台即可辦理,該證明書僅作為綜合所得稅申報使用。
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,代書建議您,可以採用二維條碼或是網路報稅,比較方便又省事。
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
總局: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電話: (02)2311-3711 傳真: (02)2389-1052 免費服務電話:0800-000-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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